一是中小学布局调整要保证方便学生就学,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二是保留必要的“一师一校”和“复式教学”等组织形式,便于学生就学。三是加快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四是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要与当地城乡规划法定编制体系相一致。
4.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
伴随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民工随迁子女规模将继续扩大。根据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数据,14岁以下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达到1314万,其中6~14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人数为816.13万,占全部农民工随迁子女的62.11%。他们之中大部分都有在城市接受教育的需求。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以流入地区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的政策,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在“两为主”的政策之下,各流入地应在中考制度改革、学籍管理等方面进行适当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