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给与中国以极完全而无障碍的机会,以发展并维持稳固有力的政府。
(三)用全力确立各国在中国的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而维持之。
(四)不得利用现状,攫取特殊的权利。
经一致通过,认为讨论各问题的标准。旋又提出“关税自主”“废除领事裁判权”“撤消外邮”“撤退驻兵”“撤销外国无线电台”“维持中立”交还租借地等案。而山东问题,亦即在会外解决。华府会议所成条约,共有八种。《中日鲁案条约》外,便是英、法、美、日《四国太平洋条约》(《四国协定》)《五国海军条约》《五国潜艇毒气条约》《六国海底电线支配条约》《九国中国关税条约》《九国条约》(《九国协定》)。而罗德四原则,和许多有关中国的问题,都包括在《九国条约》中,和我国关系最大。
九国条约第一条:列举《罗德四原则》。第二条:说缔约国不得缔结违背此项原则的条约。第三条:为适用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主义,不得在中国要求优先权或独占权。第四条:缔约国不得相互约定,创设势力范围,或实际上排他的机会。第五条:中国全部的铁路,不得自行,或许他国“对于各国为差别的待遇”。第六条:中国不参加战争时,应尊重其中立权。《关税条约》,见第八章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