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不是一件易事,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也不是经常能做到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习惯于按主客关系式看待周围事物,所以要想超越主客关系,达到审美意识的天人合一,就需要修养。这里的修养就是美的教育。美的教育不是教人知识,而是教人体验生活,体验人生的意义和价值,锻炼在直观中把握整体的能力,培养超凡脱俗的高尚气质等。所有这些,归结起来无非是教人超越主客关系,超越知识和欲望,回复(不是简单回复)到类似人生之初的天人合一境界,或者用《老子》的话来说,就是教人“学不学”、“欲不欲”,“复归于婴儿”。所谓诗人不失其赤子之心,其哲学理论基础在此。
[1] 参见张世英:《论黑格尔的精神哲学》,56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三、审美意识给人以自由
1.自由在于超越必然
哲学家们都认为审美意识给人以自由。康德说:“诗使人的心灵感到自己的功能是自由的。”[1]黑格尔说:“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2]这引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自由究竟来自认识还是来自审美?或者用《老子》的话来说,究竟来自“学”?还是来自“学不学”?我们平常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这就是主张自由来自“学”。但学得了知识,就等于获得了自由吗?我以为尽管认识必然性比盲从必然性要自由得多,但有了对必然性的认识,还得更进而有超越必然性的自由意识或境界。认识不等于境界,认识必然不等于进入自由境界。康德着重论证了自由境界之超越必然性知识的本质,对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做了一次冲击,但康德的自由境界具有超验的性质。黑格尔虽然承认审美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并力图让自由不脱离必然,但他的概念哲学最终还是把自由变成了永远不可企及的幽灵。要真正获得自由的意识和境界,则必须超出西方近代哲学史上自笛卡尔到黑格尔其中也包括康德的传统的主客关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