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痕迹的含义没有马上转变为依然作用于符号(它启示着并将被意指的不在场置于内在之中)的正直,那是因为痕迹意指存在的彼岸。面容在其中压迫着我们的人格秩序别于存在。存在的彼岸乃一第三者,这第三者并不自谓是自我本身、自身。它是根本不可还原的第三种方向的可能性,摆脱了内在与超越所扮演的双簧戏,在这存在的把戏内,内在总是要压倒超越。不可近前的过去通过痕迹造成的侧影,就是“他”的侧影。面容所出自的彼岸因此属于第三人称。代词“他”表示的是无法表达的不可回溯性,也就是说,它摆脱了所有的启示以及所有的隐蔽,因此可说是绝对的不受包容或绝对,是在某一绝对过去内的超越。第三人称的他者性乃不可回溯性的条件。
这第三人称在面容内与启示和隐蔽都无涉,它已然过去,与面容所进入的世界相比,他者性并非一“之于存在的少于”;所有的巨大性,所有的无度,所有的绝对他者的无限都无一例外地摆脱了本体论的制约。面容的至高在场与造成看见的卓绝本身的至高而不可回溯之不在场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