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改革实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跨越式转变
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是民生的核心内容。长期以来,中国实行二元体制,城乡公共服务发展不平等,大量优质的公共服务集中在城市,绝大多数的农民享受不到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将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以改革促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的提高。首先,创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制度和方法,在借鉴世界上优秀的公共服务理论的同时,结合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国情,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质的公共服务改革理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形成一系列有利于公共服务发展的市场制度、产权制度、投融资制度、分配制度、人才制度等,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生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文化体育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制度,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瞄准公共服务的瓶颈制约问题,制订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发展出一系列公共服务的新技术、新业态、新平台、新模式,大大提高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能力和水平。其次,改革打破了城乡二元体制,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等举措,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再次,改革促进了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实施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加快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发展,加大了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困难地区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最后,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具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在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生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文化体育、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亟须相关具体制度的相互沟通、相互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