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伦理学与心理学
在伦理学与工程学之间进行类比可以给我们提示出另一个问题。伦理学和工程学都要遵循各自的法典,以满足各种实际需要。工程学的规则有其特定的理论依托,比如许多机械和电子工程学所使用的规则可以按照物理学理论加以解释;许多化学工程中的规则可以视之为对化学理论的运用。现在我们能否把前面的类比再扩展一步呢?伦理学的规则是不是也有某种类似的理论背景呢?如果机械工程学可以被称为“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学可以被称为“应用化学”,那么伦理学可以被称作什么呢?答案被一步步引向这样一个结论:伦理学可以被称作“应用心理学”。
出于多种原因我们必须小心处理这一答案。首先,它暗示(易引起误解)心理学在时间上早于伦理学产生——在某种心理学得到应用之前,不可能有任何伦理学。如果情况果真如此,道德岂不成了很晚才产生的现象,可事实上道德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现象之一。然而,这一问题形式应对下述印象负责:把机械工程学叫作“应用物理学”同样是令人误解的。难道没有原子和分子物理学作为先导,就不会有电子工程学和原子弹产生了吗?我们不要忘了,在化学诞生之前就有了烹饪技术,在任何真正的物理学产生之前,就已经有了金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