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该杀了他吗?
她真的不知道了,这一路逃荒看过兄弟反目,夫妻相残,再多也是易子相食,何曾看过亲手杀子。
这是第一次。
还发生在靠近南郡的地方,听说离景桑国的南北分界线——燕涿岭,还有五百多公里。
估摸再走一个月便能到。
然而在此地,还能见到如此泯灭人性之事,后山并非没有野菜可采也并非没有野物可捕,这是为何呢?
杀了这个汉子又如何,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这般做的人……
况且她不是官府卒吏,难民汉子并没有招惹她,她管什么?她又管的过来吗?
何梅见心里百感交集,脑中思绪不断,挤得脑子昏沉眩晕。
然而她终究做不到无动于衷,那一脚踹的也并不后悔,不再看那汉子。
何梅见看着坐在树荫下剔牙休息的难民,认出了好几个抢野猪肉的,其中两个也是问过话的汉子。
她招手令人过来,将手中小女娃递给他们,“既然吃了我打的野猪,便将这孩子埋在附近吧。”
两个年轻难民也没推脱,毕竟他们也确实欠了这个妇人一个人情,接了孩子便往附近林子走去。
何梅见指指他们背影,“小峰春平过去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