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落入两种后果之一,处于较差的境地有很多方式。他们可以比较贫穷,或者生活得不太好,或者机会比较少,或者健康状况较差,或者寿命较短。尽管这些案例中的差别经常很要紧,但我要讨论某些一般的可以适用于所有案例的权利。
为了提出我的问题,我们只需要两个假设:第一,有些人可以按照那些与道德有关的方式比其他人处境差;第二,这些差别可以是程度上的差别。为了描述我想象的案例,我将使用数字。例如,内格尔的选择可以用下表来显示:
第一个孩子 第二个孩子
移居城市 20 10
移居郊区 25 9
这样的数字会产生误导,使人以为它很精确。我相信,哪怕是在原则上,不同的人在生活的好坏上不会有精确的差别。我的意思是,这些数字所显示的只是在这些后果中作选择会对内格尔的第一个孩子产生较大的差别,但是,第二个孩子在两种后果中都会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