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纨是第一个想到建诗社的人。第三十七回,探春突发奇想,向众姊妹提出起诗社的事。李纨对此积极响应:“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可见,关于建诗社的想法,李纨要比探春早得多,只是由于自己诗才一般,她才没有立即把这个想法提出来。探春提出建诗社的想法后,李纨当即表达自己的看法:“雅的紧!”给此项活动以很高的评价。
而且,她还提出做诗社的“掌坛”,等于主动承担了诗社的组织管理工作。做诗社掌坛的角色,对于李纨来说再也合适不过,她自忖没有过人的诗才,不是可以与宝钗、黛玉斗诗的合适选手,但她年龄相对较大,人生经验较为丰富,本身也是这群姊妹的管理者,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协调能力,因而是诗社掌坛的不二人选。不仅如此,李纨还考虑到诗社建起后,应该是需要一个合适的活动场所的,因而她主动提出:“我那里地方大,竟在我那里作社。我虽不能作诗,这些诗人竟不厌俗客,我作个东道主人,我自然也清雅起来了。”在这里,李纨把自己确定为“东道主人”,等于承诺诗社开展活动时,她也是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