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符不但认为元气是万物发生的根源,而且认为元气是物质运动的基本力量。他说:“天之以动,地之以静,日之以光,月之以明,四时五行,鬼神人民,亿兆丑类。变异吉凶,何非气然?及其乖戾,天之尊也气裂之,地之大也气动之,山之重也气徙之,水之流也气绝之,日月神也气蚀之,星辰虚也气陨之,旦有昼晦,宵有□□,大风飞车拔树,偾电为冰,温泉成汤,麟龙鸾凤,蝥贼蟓蝗,莫不气之所为也。”在解说宇宙运动方面,他又一次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
元气之外,王符还提出了另一个重要观念——“道”。在他看来,元气化生出宇宙万物,在宇宙中又需要有行为法则来制约,“是故天本诸阳,地本诸阴,人本中和,三才异务,相待而成,各循其道,和气乃臻,机衡乃平”。如果气的运行合于道,那就是和气占了上风,就会表现为祥瑞和顺;如果气的运行违逆了道,那就是戾气占了上风,就会表现为乖戾灾异。“所以道德之用,莫大于气。道者气之根也,气者道之使也。必有其根,其气乃生,必有其使,变化乃成。”[144]这段话可以这样理解:在“气”化生出宇宙之后,就产生了作为观念形态的“道”。“道”是宇宙的根本法则,“气”反而成了体现“道”的工具,于是“道”就成为“气”的根本,顺、逆之气的生成与变化都要表现出“道”的原则。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道”本身并不是一种实体,只是一种观念,是一种原则,它自发地起着调节与衡量“气”的运行的作用,而不是“气”本身受“道”的支配。因此,王符引入“道”的观念,只是丰富了“气”的运动学说,只能说明他认为世界运动是有序的、和谐的。对这个“道”的调节作用,他可能强调得有些过头,但不能由此得出他是“道”、“气”二元论者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