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日报、晚报同时刊发了兰宗震写的两篇时评。
《兰河日报》的时评比较严厉,题目是:狗咬球市场为何难取缔?
一个小小的市场,为什么神通如此广大?
这个市场的主管单位原来是支木街街道办事处,后来,却莫名其妙地归到了十条山街道办事处。从那以后,这些不该发生的一切就不可思议地发生了。地处支木街口的小市场,成了十条山街道办的“私生子”,近在咫尺的支木街街道办事处有苦说不出来。
兰河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早就看到了违规马路市场的危害。早在去年8月,就下发文件要求取缔包括狗咬球在内的所有违规市场。城关区人民政府在文件中指出:这些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不但阻碍了交通,而且给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治安等工作带来了不便,笔者不明白地是,为什么好事难办?为什么十条山街道办事处不执行区政府的文件?他们是不是也有“难言之隐”?设想一下,一旦这里的居民和单位发生火灾,消防车急得直“跳”,而又到达不了现场,这个责任有谁来负?我们期待着十条山街道办事处早日下决心解决此事。
《兰河晚报》的时评题目叫《清退管理难在哪儿》清退管理都喊难,难什么?难道等市场后边的住宅区或企事业单位发生火灾了,消防车开不进去,死了人、烧了国家财产,造成后果了再清退,就不难了?笔者负责地告诉十条山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们,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恐怕就不是清退市场难不难的问题了,那些有关部门承担的决不仅仅是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