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1723),新皇帝因考虑到“国家建官分职,于翰林之选,尤为慎重,必人品端方,学问醇粹,始为无忝厥职”,于是下令:“将来拣选庶吉士,朕将亲加考试。”这就是著名的“举孝廉方正”,是清代制科的一种,是继博学鸿儒科之后又新增的一个科目。雍正帝在即位恩诏中,要求各府、州、县、卫官员荐举孝廉方正,暂给六品顶戴荣身,以备召用。雍正元年(1723)四月十五日他再次下诏,要求各省督抚速遵前旨,确访所属,果有行谊笃实、素为乡党所推者,即列名具奏。其目的是要以此敦励风俗。
按以往常规,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但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考中举人后就有资格候补做官了。可是乾、雍两帝改革相衔接这一次大比之考,距上次间隔了四年半,而倒霉的吴敬梓恰恰赶上了这一次。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作“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作“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一次的大比之考,叫“科试”,主要是为推举举人考试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即乡试、会试、殿试三种。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考进士的大门。